
鲁教职处函﹝2017﹞20号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上半年省审计部门的审计情况,我厅拟联合有关部门对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部分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7年9月下旬。
二、检查验收范围
对第一、二批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第三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验收内容
重点检查各项目学校落实《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情况,特别是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其他事宜
(一)对验收项目,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其中,对验收不合格的,将不授予“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称号,并根据情况确定全部或部分收回建设资金。
(二)对中期检查项目,工作进度慢、建设效果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我厅将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学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直至终止建设项目。
(三)检查验收时间和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请各地、各相关学校做好准备工作。